近日,根据《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要求,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6年1月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本次考核结果显示,清镇市夺得第一名,这标志着清镇市继去年11月份首夺榜首后,连续三个月夺冠。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月份各区(市、县)达标天数比例在87.1%~100%之间。考核排名依次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经开区、白云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息烽县。
另外,根据评价结果显示,我市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76~4.58之间。除清镇市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外,其余各区(市、县)首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