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制定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明确年度创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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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4-05-21 14:23
石家庄制定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明确年度创模目标
中国
石家庄市制定《2012年创建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近日,石家庄市制定《2012年创建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创模目标,其中要求今年市区优良天气的数量达到310天以上。

  公众对环保满意率要达80%

  《方案》中指出,今年要达到“四确保、五达标、六提高”的年度创模目标。“四确保”即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实现;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年度指标的完成;确保全市域无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发生。

  “五达标”即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省考要求;桥东、高新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排放标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85%以上;危险废物依法得到安全处置。

  “六提高”即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6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达到8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80%;环保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能力建设有一定提高。

  优良天数要在310天以上

  《方案》规定,2012年,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在310天以上。石家庄市将着手制定老旧车辆淘汰政策,加大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力度,控制机动车新增量,严查冒黑烟车辆。推进建材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深化建材综合整治,达到远看无烟、近看无尘、清洁生产的花园式工厂治理标准。此外,完成桥东、桥西一期、高新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升级改造任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大于等于85%,并淘汰1995年底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

  及时查处建筑工地噪声污染

  2012年,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严禁在库区进行网箱养鱼,采砂等违法行为;建立饮用水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快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建设,保障市区应急供水。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要小于等于60分贝,加强对噪声污染源的整治和管理,及时查处并解决商业、娱乐、建设工地等噪声污染,有效降低市民投诉率;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要小于等于70分贝。(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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