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树牢生态环保政治意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党的使命宗旨政治任务和关系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制定《2018年黄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细化落实“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77项措施,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
二是健全生态环保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主任”和“双组长”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等,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市环保委员会成员、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以及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市政府与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开展多轮专项督查,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防联控。
三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原则,严把环保准入关,坚决不上一个高污染企业,坚定不移去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能耗,全力攻坚,重点突破,久久为功,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四是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开展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煤矿山、建筑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加快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和面源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排气污染和各类扬尘污染,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监测预警水平,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今年1月1日-6月21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可吸入PM2.5平均浓度为28.2μg/m3,同比2017年下降8.4%,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0μg/m3,同比2017年下降10.9%,优良天数比例97.1%,与2017年持平,空气质量位居全省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