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强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

作者:lydia 点击数: 0 收藏到会员中心
最后编辑时间:2018-05-11 14:30

5月1日起,由天津海事局牵头起草的《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的出台,有效填补了天津市船舶防污染地方规章的空白,健全了天津市污染防治相关制度体系。 

  《规定》设立了船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规定》明确,船舶不得超过国家和天津市规定的排放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禁止船舶在天津港内使用焚烧炉,鼓励船舶在天津港期间采用优先使用岸电或清洁能源等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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