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对700家公共机构开展食堂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促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
本次全市范围内各区县(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通过调查燃料类型、油烟净化器型号、监测情况、食堂规模、公共烟道、现有油烟排放类型等方面,对辖区内的食堂进行摸底排查,并筛选出需要率先治理的单位后上报市机关事务局备案。
在本次治理过程中,各机关需选择专业机构按照餐饮油烟 高允许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 高允许排放浓度10.0毫克/立方米的指标要求开展治理工作。食堂油烟污染治理竣工后,需向市机关事务局提供有法定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的油烟排放监测报告,市机关事务局将会同市环保局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