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苏州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市长专题办公会。针对我市当前面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讨论,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周伟强讲话,副市长王鸿声、徐美健、陆留生、俞杏楠、李京生等参加会议。
2015年,我市燃煤消费总量较2012年削减134.2万吨,关停、淘汰落后企业、落后产能1116家,完成工程治理项目323项,整治燃煤锅炉1730台,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73521辆,减排成效明显;年度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了17.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9%,同比上升3.3%,完成了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13%为合格,下降15%为良好,下降18%为优秀。按照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目前,市政府已下发了《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安排》,全市共排定工程治理项目441项,整治燃煤锅炉1802台,淘汰黄标车6273台,其中电力行业提标改造(包括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3项,超低排放改造累计完成率达到75%以上,超额完成65%的省任务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246项,全省任务 多;码头堆场扬尘整治项目144项,累计完成率达到总任务60%以上。
周伟强说,结合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针对其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控车减排工作,加快大气污染控制区建设,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新法。去年,我市PM2.5年平均浓度大幅下降,既得益于我们加强了内源治理,也有雨水充足、经济增速放缓的客观原因。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良好,PM2.5下降率位于全省前列,为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旧脆弱,改善压力依然很大。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早作部署,严格落实治理责任,狠抓项目进度,强化督查问责,创新工作手段,从而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