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甩掉大气污染“帽子”切实加强考核问责

作者:lydia 点击数: 0 收藏到会员中心
最后编辑时间:2016-03-15 15:04


3月14日上午,自贡市召开 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就去年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并就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自贡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永湘表示,2016年,自贡市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制度,党政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从主观上找原因,强化责任感和认同感,从讲政治、惠民生、树形象的高度深化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大对相关区县、部门及领导的考核、问责,努力实现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降至98.4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3个区县考核不合格半年全省排名倒数

自贡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徐明远通报了自贡市大气办结合各区县、各部门报送的2015年度考核评分情况,考核结果显示,有3个区县在去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中考核不合格。根据相关要求,自贡市财政局将对以上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个区县扣收其16万元至48万元不等的资金,以示处罚。

“去年自贡市的空气质量在全省的排名,有5个月都是倒数一二三名。”自贡副市长唐杰就2015年全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重点通报了大气污染防治现场存在的问题。去年自贡空气质量 好的4月在全省的排名也是倒数第6,大气污染较为严重,且集中体现在道路扬尘控制不力、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足、餐饮油烟治理力度不够和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等方面,其中仅露天焚烧一项去年就通报了416起,平均每天1.14起。

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努力实现年度目标

此次会议下发了《自贡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表》,参照 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就监督管理、网格化管理、扬尘防治、管理餐饮油烟、禁止焚烧垃圾秸秆、工业粉尘整治等多各方面,将四区两县及高新区,以及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予以了明确,并明确了责任领导名单,细化了评扣分细则,例如露天烧烤点未安装烟气净化装置、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都将受到扣分处罚。

“去年自贡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33天,与前年持平,虽然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05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的目标,但空气质量总体仍然较差,距离人民的期盼还有距离。”刘永湘表示,2016年,自贡市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制度,党政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努力实现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降至98.4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提高全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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