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记者从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春节长假期间,集宁区的空气质量“表现不错”,收获4天“良”,只有初三轻度污染,初四中度污染,没有出现2015年的严重污染。
据市环保局的检测数据显示,2月7日至12日,PM2.5日平均浓度为77.6微克/立方米,而2015年同期为116微克/立方米,整体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往年。
市环保局大气自动站室白主任对今年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进行了分析:“一是人为释放有害气体明显减少。2016年2月3日集宁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严禁销售点放孔明灯、禁止点旺火、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区政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严禁销售点放孔明灯、禁止点旺火、禁限放
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进行了通告。通告的发布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重视,春节期间点旺火、燃放烟花爆竹的数量明显减少。二是春节期间的大风降温天气状况也加速了空气中污染物的扩散和清除。总之,只要少放烟花爆竹、少点旺火,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咱们集宁的空气质量是非常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