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肇庆市以实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为契机,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治污减排,严格环保准入,强化环境法治,全力推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57天
2 0 1 5 年,我市紧紧抓住工业源治理、扬尘源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农业源整治四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180台,完成VOC企业治理25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9782辆,全面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2 0 1 5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 . 3 2 ,同比下降2 0 %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 1 2 天,同比增加5 7 天,其中一级优天数同比增加10 2 . 6 %。细颗粒物(PM2 . 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浓度分别为3 9微克/立方米和5 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 5 %和2 4 . 3 %,降幅在全省排前两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地级以上市中排名第1 9 位,同比上升2 名,提前2 年超额完成省政府对我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主要江河湖库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去年,我市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西江肇庆段、贺江均达到Ⅱ类,绥江达到Ⅱ-Ⅲ类,从封开上游对照断面到下游跨市交接断面水质全部实现1 0 0 %达标,饮用水源地水质10 0%达标。为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市积极推进2 7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对内河涌整治。另外,对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坚决取缔,并积极清理禁养区畜禽养殖业,清除各种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隐患。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51宗以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契机,我市强化环境法治,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法治年”活动。据了解,2 0 1 5 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8 0 0人/次,检查企业6 8 7 0 家/ 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 5 1 宗,行政处罚案件2 9 2 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 宗,查处金额18 91. 3 9万元,处罚金额同比增长9 4 . 6 4%。
全市对3 4 家企业实施查封,对2 5家次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对1家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7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其中对欧文斯(肇庆)玻璃容器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连续按日处罚,为全省第一宗按日处罚案件,罚款总额达4 8万元。对肇庆金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以“按日计罚”,罚款225万元,为全市按日处罚单宗 大金额。按日连续处罚和实施限制生产案件数在全省前列,有2宗典型案件参与全国展评。
全面推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市环保局局长陈金銮强调,虽然我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是与整治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整治力度还有待提高。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坚决保护西江水质是绝对底线。全面控制污染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保护节约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加强水环境管理和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另外,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着力推进工业源、移动源、生物质燃烧源、扬尘源、农牧源等五个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仍然是2 0 1 6 年我市环保工作的重要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