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佳木斯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2015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统计,2015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38天,该标准执行是的新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监测的污染物包括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新标准较原标准增加了可吸入颗粒物、臭氧和一氧化碳三项。
据佳木斯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表明,2015年我市的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PM10年均浓度为12μg/m3、54μg/m3,分别较“十一五”末下降14.3%及3.6%。,达标率97.4%,空气质量列全省第四名。
据悉,2015年,市环保通过采取倒排工期、分类推进等措施,启动集中供热热源、老旧管网改造及园区热源建设工程,并网取缔供热燃煤小锅炉96台,争取浴池锅炉淘汰省级补助资金146.8万元,移动热源配送热水工程已投入使用。因企施治,全市14家使用35吨以上锅炉的重点大气污染源已全部建成脱硫、脱硝设施,整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浴池锅炉91家。治理非重点燃煤锅炉36台、工业窑炉8座;餐饮业全部使用了清洁燃料,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7家,提前一年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治理设施改造任务。关停问题加油站19个,31个加油站、31辆运油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车用油品供应已全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大力治理煤堆、料堆和灰堆,治理扬尘污染企业21家,整改扬尘问题工地28家。加大淘汰“黄标车”力度,全年淘汰“黄标车”2068台,出租汽车新能源使用率达95%,公交车达33%。整治饭店油烟污染饭店226家,查大气污染源363家,限期整改88家,查处“黑烟车”126台次,限行区“黄标车”390台。(采编:郭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