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大气污染违法要有重典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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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6-01-19 22:03

  在过去的一年中,霾的频繁来袭,让省城市民更加憧憬蓝天白云的天空清新的空气。如何治理雾霾守护蓝天也成为今年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大家纷纷建言献策,希望省会多一些蓝天白云,少一些雾霾。

  强制关闭不达标污染源并公示

  “省会治理雾霾的决心,是有目共睹的,还应进一步加强。石市应该强制关闭不达标污染源。”石市九三学社相关负责人提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国 民经济发展需要,制定相应行业的排放标准,采取在线监测等形式,对主要集中、大量的有序排放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对于污水厂污水臭气、有机储罐呼吸排放等 VOCs分散性、不易检测的污染源,建议采取标准工艺(工序)治理、标准设备储存等手段,并通过抽检等方式,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对于在规定 整改期限内,虽经整改但仍不达标的个体(包括企业及相关污染责任人),采取强制关闭措施,并在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防止监督外运 行。

  交通限行制度要有连贯性

  委员张彩顺觉得防霾更应贴民心,“目前,我们还有一些欠缺,比如,缺乏对长期室外工作人员的服务和关爱、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不够迅捷、广泛,交通 限行制度的临时性、随意性较强,缺乏长效机制等。”张彩顺建议,对于长期坚持室外工作的人员包括交警和环卫工人等,给予必要的关怀和抚慰。如定期、如数配 置效果 好的防雾霾口罩,并像夏季高温补贴一样,为广大环卫工人、交通警察和协警发放雾霾天气室外工作补助,这一点理应得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体现政府对 基层岗位人员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关心。

  同时,政府在空气质量报告及相关信息发布上还应更加快捷、迅速,交通限行制度要有连贯性、增加服务性,兼顾公民权益。尽管绿色出行让尾号1和6 的车主没有怨言,但在相应的法制和公民权益平等上显失公平。对于“接龙限号”、“每月轮换限号”等,也可尝试,至少要体现公民权益上平等、在法制上体现公 平。

  处理大气污染违法要有重典可依

  市民盟则提出立法治霾刻不容缓。市民盟建议,对污染大气的案件,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民事判决赔偿,强制执行行政罚金,裁定准予执行停产停业, 增加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性。要在全国层面进行系统规划,参照其他国家的良好做法,出台针对性更强的国家法律,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在大气治污中的责 任,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要出重典,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更要把环境因素作为考核地方发展的重要指标,尽快完善生态考核体系。

  公布燃煤企业,让百姓来监督

  雾霾治理,应该调动全民的积极性。委员张彩顺提出,石市要建立生态文明考核监督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机制。比如:对石市燃煤大户进行 统计,并公布企业名称及地点,便于群众监督,在高密度地域范围内设置无人机监控区域,达到对可疑空气污染源头的全覆盖监控;相关部门夜间不定期抽查环保设 备运转情况,对于违规排放者在各类媒体予以公示。针对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等造成的复合型污染,建立环境信息共享、跨界污染防治协调处理以及重大项 目环评等联防联控机制。并加大人防力度,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市九三学社相关负责人,也提出构建全民参与环保的社会大格局。要让每个市民都知道环保举报网站、电话等具体方式,通过网站举报、电话举报,及时 将违法排放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如街道、村等基层单位相关人员尽快落实,实行对企业曝光重罚,对举报人保密重奖的方式,掀起全民参与环保的高潮。

  推行公交免费 唤醒市民乘坐公交意识

  “现在这种情况下,推行公交免费政策,是减轻城市交通压力,缓解大气污染的一剂良方。”委员张灵芝建议,省、市级财政将公交发展资金纳入年度预 算,每年应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建设和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提高公交智能化管理能力,并对公交全额免费进行政策性亏损补助和补贴。同时,加大公交科技投入, 使公共交通出行查询系统、线路运行显示系统、营运调度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等运行更加科学,使出行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有关信 息,使公交资源的配置更为合理。另外,可先试点再扩展。可先选择石市4至5条线路或重点拥堵区域作为试验点,观察效果后再逐步推广。同时还应进一步提高公 交便捷的力度,只有这样,才有免费的价值,否则即使免费也未必达到预期目的。比如进一步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加强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根据客流量变化在上下 班高峰增加运力,对公交站点优化设计,适当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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