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强调推广新能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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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4-05-21 11:46
2013年09月23日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计划》)。《计划》要求,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要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

  具体而言,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计划》是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计划》还提出减少多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等10大措施,35项细则,以保障任务的完成。在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一节,《计划》要求,全国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计划》的亮点之一是,国务院与各省(区、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政府、企业。将重点区域PM2.5指标、非重点地区PM10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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