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大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发布时停运 停课 限行

作者:admin 点击数: 0 收藏到会员中心
最后编辑时间:2014-05-21 11:43
2013年11月16日
为提高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长春市环保局编制了《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在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后,日前,长春市政府予以印发。《预案》规定,红色预警发布时,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车辆停运,中小学和幼儿园必要时停课,实施交通管制和机动车限行措施。

  《预案》规定,长春市空气重污染分为Ⅰ级预警、Ⅱ预警2个级别,并分级进行响应。两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表示,Ⅰ级预警(红色)为 高级别。长春市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度污染天气(AQI24小时均值在201-300(含300)范围内),且预测未来2天内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确定为Ⅱ级预警;长春市可能或已经出现严重污染天气(AQI24小时均值在300以上),且预测未来2天内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确定为Ⅰ级预警。

  根据《预案》,橙色预警发布时,长春市将实行重点排污单位限产减排10%污染物、部分土石方和建筑拆除工地停工、停止露天焚烧与露天烧烤、停驶10%公务车辆等“四停”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强制性减排。

  由于吸入人体内的颗粒物会导致肺炎、气喘等呼吸系统疾病,而PM2.5粒径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更大。因此,发生重污染时,首先发布健康提示等信息公告,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肺功能较差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并采取健康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建议减少或暂停各类大型户外活动等。

  《预案》规定,启动Ⅱ级预警时,将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车10%。Ⅰ级预警时,停驶公车比例要提高到30%,同时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预案》规定,启动Ⅱ级预警时,要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各类施工工地、物料堆场、市政工程等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增加道路、城市裸露地面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时间、频次,停止建筑拆除施工作业,减少土石方开挖规模。Ⅰ级预警时,要停止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作业(重点市政工程和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暂停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拆迁改建工程。来源:吉林日报
上一篇:环保部:重污染天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下一篇:空气净化器市场堪忧 宣传多为噱头
相关内容
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