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18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龙
北京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
1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第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龙作关于《北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草案)》、《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作关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全体会后,代表团或小组会将审议这三项法规。
据了解,今年人代会安排上述三项法规进行审议,也是时隔13年之后,人代会再次行使立法权。今后,北京将把人代会立法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凡涉及人大制度、首都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这三类地方性法规,都将纳入人代会立法。
北京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表示,今年以来,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对落实人民大表大会立法权高度重视,北京市委在听取了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决定今后每年的代表大会都要选择适当的题目来进行讨论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作为首批投入审议的法规之一,是否意味着北京的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到了一种刻不容缓的地步?李小娟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北京大气污染情况普通市民都能够看到,北京作为首善之区,能否妥善处理这一问题,老百姓都十分关注。政府在采取治理措施时有一个基本的行动原则就是依法行政,在行使一些治理措施时可能会对企业经营甚至是公民个人的行为造成影响,这些都需要人民代表大会赋予权力,对于企业、公民在大气污染防治中需要承担怎样的义务、具有怎样的权利方面都作出详细的规定,所以这一法规由人民代表大会来审议是十分有必要的。”(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