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杭州的环境一直被人们所称道。
然而,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与其他特大城市一样,杭州也面临酸雨污染、雾霾天气增多的烦恼。
近日,《杭州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为我市勾勒出一幅大气复合污染治理的路径图。
根据这份文件,杭州将从2013年到2016年,用整整四年时间,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确保“空气优良天数明显增加,雾霾天气减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控制机动车污染是一项重要内容
当今社会,机动车大量增加,所排放的尾气已经取代粉尘,成为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其中一个主要表现,就是灰霾天增多。
据珠三角一些城市环保部门统计显示,机动车排放对城市污染“贡献率”达50%以上,部分地区甚至达到了污染物排放总量的70%。
杭州出台的《方案》中,将控制机动车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包括了淘汰高污染机动车、提高油品质量、完善高污染车辆限行制度、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车辆、发展绿色交通等具体举措。
例如,在清明、国庆、西湖博览会、烟花大会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以及双休日,实施差别化区域限行,试点将西湖景区设为限行区域并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禁止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进入。
明年10月1日起,杭州将把国Ⅱ排放标准柴油车列入黄标车管理范围。明年12月30日前,主城区将全面淘汰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公交车。
此外,高污染车限行范围也将有所扩大。各区、县(市)政府要在年底前制定并实施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制度,限行面积不得小于建成区面积的50%。
高污染企业不得扩大产能
高耗煤项目不予立项
环境准入制度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第一道防线。
在《方案》中,“严格环境准入”被列为我市防治大气复合污染诸多任务中的第一条。
其中特别提到,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总量,实现区域总量平衡可控。无环境容量的区、县(市),不准新上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地区,将暂停审批增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和耗煤量的项目。现有的高污染企业一律不得扩大产能,未经批准的非法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严格控制高耗煤项目,原则上对此类项目不予立项、不予核准,如确需实施,必须先落实区域污染物总量指标。
此外,作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内容,2011至2013年,全市共有730家落后产能企业要被淘汰。
适度控制四区(市)高污染行业规模
根据有关部门开展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杭州市大气污染的重点区域集中在萧山区、富阳市、拱墅区和建德市。
《方案》提出,上述四区(市)要禁止在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建设高污染、高排放项目。
对萧山区纺织业、富阳市纸制品业、拱墅区重工业和建德市化工行业,将适度控制和调整其规模,引导当地优先发展低污染、高效益产业。
实现人均拥有16平方米公园绿地目标
在控污和治污的同时,推进城市生态带建设、提升绿化水平,也是治理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
《方案》显示,到2015年,市区要新增绿地1500万平方米,屋顶绿化25万平方米,城区绿地率达到36.5%,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
在未来四年中,杭州还要实施24个市级公园、61个区级公园建设,逐步建立“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还要启动白塔公园、千桃园公园、西塘河公园、运河公园等市级公园建设项目。
此外,还要进一步巩固提升85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加强105万亩市补生态公益林建设,使全市1627万亩森林年均释放氧气达到670万吨以上,建成区负离子浓度平均达到每立方厘米500个以上。
臭氧、细颗粒物等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开展大气复合污染和雾霾防治科学研究,能为我们治理大气污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方案》明确,未来四年,我市要深入开展对大气复合污染和雾霾的综合研究,辨析大气复合污染产生的主要来源及关键因子,科学评价我市大气雾霾和其他大气复合污染现状、成因及其变化规律。
其中,重点要开展超细颗粒物(PM2.5、PM1及以下)的化学组成、光学特性及来源转化机制的研究,加强全市雾霾天气污染特征及形成转化机制研究,探索开展机动车排放超细颗粒物理化特性及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的相关研究。
这些研究,目的就是弄清楚这些超细颗粒物的“前世今生”,从而找出更好的治理办法。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逐步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逐步将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废气等因子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地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来源:杭州日报)
下一篇:《广州市2012~2016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将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