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区域监测网将率先公布PM2.5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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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4-05-21 14:26
明年珠三角各市将开展包括PM2.5和臭氧在内的六项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工作;2013年,全省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4年,所有地级以上市开展监测;在国家“新标准”发布后,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将率先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昨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包括PM2.5在内的新的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监测和发布时间表。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汪洋提出的“以PM2.5监测倒逼空气质量改善”的讲话精神,副省长林木声在27日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的总结讲话中指出,根据国家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监测、适时公布”的原则,积极做好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昨日,省环保厅区域大气科学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钟流举接受记者采访,回答了有关PM2.5监测、发布和综合防治等热点问题。

全省实现PM2.5监测

97国控点需投1亿元

按照国家的要求,全国PM2.5监测工作将分四步走,各地级以上市要在2015年形成PM2.5监测能力。

“根据我省计划,将分三步实施,即明年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要率先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2013年,再加上韶关、湛江和汕头(均为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或环保模范城市)三市。2014年;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监测,较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任务。”钟流举介绍说。

据介绍,我省现有97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广州、深圳两市所有国控监测点全部具备了六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能力;东莞、佛山市各有5个和8个国控监测点,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等市各有1~2个国控监测点基本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目前基本不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要使得广东97个国控点都具备监测PM2.5的能力,每个站需要投入100万元购置设备,全省财政需投入1亿资金购置设备,还不包括人员培训和配备。

国家“新标准”一旦发布

广深很快就可公开数据

至于监测结果公布问题,钟流举介绍在国家“新标准”发布后,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就将率先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在形成常规监测能力后,及时对外公布;其他城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行。这也意味着,已经具备监测能力的广州、深圳在国家“新标准”正式发布后,很快就会对外公布新的监测结果。
“新标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如何?钟流举表示,严格程度与香港地区相当,部分指标甚至还要更加严格,“一定程度上是与国际接轨的,但与美国、欧盟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不过已是很大进步。”

记者走访监测现场

称颗粒物重量

算PM2.5浓度

昨日,记者爬上省环保大楼楼顶,省环境监测中心在此新安装了监测PM1、PM2.5的设备,监测方法是称重:通过称颗粒物重量,计算在监测区域内大气中PM2.5浓度。

工作人员介绍,一个监测站点可以监测半径10公里之内大气中PM2.5的浓度。“不过数据有两小时的延迟性。”在十万分之一天枰室实验室,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检测滤膜的。

“滤膜是过滤颗粒物的,颗粒物会沉积在滤膜上,通过β射线来测量。”工作人员介绍,“我们这里是在PM10监测仪器上,再安装一个切割头,检测PM2.5。切割头能把颗粒物分离成直径10到2.5微米不等。”

民间仪器误差较大

“此前拜客等民间环保组织使用的便携式监测仪器使用激光反射法监测PM2.5浓度,这种方法的误差还是较大,需要人工称重来校正误差。”环监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环监中心用的全部是美国进口的设备。

降低PM2.5

重在加强污染源治理

钟流举指出,降低PM2.5浓度必须大幅度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并同步提升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和车用燃油品质,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四种主要大气污染物采取协同控制措施。

PM2.5已在三个点持续检测了6年

钟流举透露,从2006年开始在粤港区域监测网络中的3个站点就对PM2.5进行了持续监测,三个点分别设在广州的万顷沙、从化天湖和惠州。6年来“年均值大致在37~47微克/立方米之间,说明珠三角的压力还是很大,但从全国情况来看,要低于35都是不容易的。”钟流举说:“我们预计,6项污染物纳入指标后,初期的数据会比较严峻,优良天数将大幅下降。但从2010年的情况看,3个站点PM2.5的年均浓度比2006年下降了8%~28%,从一个侧面也说明, 近十年珠三角的大气污染防治还是有成效的,思路还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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