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重点淘汰黄标运营车 5年后PM2.5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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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4-05-21 14:25
广东省过去5年来,全省环境质量的确在不断改善,2011年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07年下降28.6%、3.6%和14.3%。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较2007年上升了10.4个百分点。
公布了新的数据意味着达标率将大幅下降。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假如按“新标准”进行评价,珠三角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将下降至60%~90%左右甚至更低一些。据环保部门透露,今年广东将采取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多措并举减少PM2.5。

  省环保厅指出,今后珠三角地区各市城区和近郊区原则上不安排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大小火电的淘汰力度,继续推进火电机组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建设,封闭或取消脱硫电厂的旁路烟道,彻底杜绝偷排。全面推动燃煤火电机组降氮脱硝改造,2012年底前,珠三角地区要完成982万千瓦装机容量的降氮脱硝工程改造。

  同时,珠三角地区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工况法检测,全省继续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据悉,省环保厅制定了《加快广东省“黄标车”更新淘汰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要求,中、重型载货、大型载客“黄标车”和营运、企事业单位“黄标车”共约46万辆是更新淘汰的重点。到2015年,实现珠三角地区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

  与此同时,广州方面也正在制定未来5年的空气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并提出通过开展十大防治行动,采取八大保障措施,落实5659项防治项目,实现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发展提升、五年明显控制的阶段目标。到2016年底,广州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要下降12%,PM2.5要降7%,二氧化硫降12%,二氧化氮降10%以上,让灰霾、酸雨、臭氧等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明显改善空气质量。

  行动方案还提出,广州将进一步增加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在目前10个国控点的基础上,到2013年3月底前,PM2.5监测站点达到20个左右,2013年底前,在人流密集区域建成2个敏感站点,全市PM2.5监测站点达到48个左右。到2014年底前,再增加2个人流密集区域敏感点的建设,PM2.5监测站点达到50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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