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半年环境质量:深圳再上重酸雨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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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4-05-21 14:22
广东上半年环境质量:深圳再上重酸雨榜

 昨日,广东省环保厅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持稳定100%达标。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部分支流以及珠三角河网区干流水道水质总体良好。

  不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全省酸雨频率上升1.2个百分点,5个江段水质以及珠江口近岸海域仍呈重度污染。

  空气质量旧标准评价优良天增加28个

  深圳重酸雨区“摘帽”一年再度上榜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总体略有改善”。省环保厅表示,上半年我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略有下降,API(空气污染指数)优良率达99.7%,总优良天数增加28个,其中韶关、深圳、佛山、东莞4市均增加3-5个优良天数。

  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其中湛江、梅州、河源和阳江4市达到一级标准。但记者也留意到,这次公布的半年空气质量仍然是按照“旧国标”进行评价,也就是PM2.5、臭氧、一氧化碳这些珠三角已在监测的“新国标”指标仍未纳入此次评价范围。

  在反映大气环境的另一项目城市降水方面,省环保厅表示上半年降水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城市降水pH均值为5.11,上升0.04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为38.2%,上升1.2个百分点,

  但公报也同时透露,受酸雨污染的城市有12个(降水pH均值小于5.6),占54.5%;15个城市出现过酸雨,占68.2%;韶关、清远、佛山、深圳和顺德等5个城市(区)属重酸雨区,占22.7%。

  记者对比发现,与去年同期相比,受酸雨污染城市和重酸雨区均增加了一个城市(区),与去年全年相比,受酸雨污染城市减少一个,但重酸雨区增加了2个。其中韶关、清远、佛山从去年上半年至今一直为重酸雨区,深圳在去年上半年和年底均摘掉了重酸雨区的“帽子”,但今年上半年再次上榜。

纵深分析

  机动车排放致氮氧化物占酸雨比重增加

  重酸雨邻近地区或存污染输送

  “九个城市八个酸”,与四五年前人们如此形容珠三角酸雨污染严重相比,相关环保专家表示,广东这一两年酸雨污染已经显著减轻,去年上半年更曾首次出现酸雨污染城市少于一半。今年上半年个别重酸雨区出现反复,提醒我们在氮氧化物减排与空气污染联防联控上仍须长期努力。

  专家分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酸雨的两大元凶。从本次公报来看,上半年我省二氧化硫浓度降低了20%,是降幅 大的,浓度已经达到国家 好的一级标准。广东目前燃煤燃油引起的二氧化硫的排放显著降低,但氮氧化物占酸雨的比重增加,这与各地近年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对尾气污染控制仍不够有关。此外,对于形成酸雨的污染物来说,受地理和气象条件影响,位置邻近的几个重酸雨区不排除有输送的可能,这提醒各地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要坚持联防联控。(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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