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外媒报道,欧委会再次建议欧盟各成员国对航空公司碳排放配额法案草案进行修改,拟对飞经欧盟领空的外国航空公司按飞机吨位、飞行距离等征收航空碳税,并希望在2014年3月前协商一致后实施。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欧盟方面显然不愿意放弃征收航空碳税,这涉及到欧盟的利益。据推测,欧盟可于2014年3月1日起开征外国航空公司碳排放税,但此举必将导致美国、中国、俄罗斯、加拿大、巴西等国向世贸组织申诉,恐仍将无果而终。
“霸王条款”遭否
今年10月6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全体会议上通过决议,否决欧盟要求单方面征收航空碳税的提案。
事实上,自欧盟宣布从2012年1月1日正式将国际航空业纳入EUETS(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之后,这一“霸王条款”便遭到了美国、巴西、中国、印度和俄罗斯等国的强烈反对。美国更将其视为一种未经授权的域外征税,威胁将采取报复措施。中国在此问题上也表现出强硬立场,即使在诸如“罚款”、“禁飞”等强制措施威胁之下,仍坚持不被纳入EUETS.与此同时,一些以贸易或行政等方式或明或暗显露的反制措施,也使欧盟内部在此问题的态度上发生了分歧。在ICAO 36个成员国中,有26个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征收航空碳税。
行业分析师认为,之前欧盟能够单方面启动碳排放税的征收,主要是全球性的方案迟迟不能出台。欧盟对于征收碳税方面先行一步,他们征收航空碳税更多的是从自身的利益来考虑问题,被其他国家抵制和被否决也就在所难免。
作为全球民航业 具权威性的官方组织,ICAO一直被批评在制定全球化碳排放市场机制上的步伐走得太慢。但在全球成员会议上能够 终顺利推动这一问题从地区化走向全球化,显然大大淡化了此前的负面影响。
再提议征收
面对ICAO的全体会议上的否决,欧盟依旧“坚持己见”。日前,欧委会再次建议欧盟各成员国对航空公司碳排放配额法案草案进行修改,拟对飞经欧盟领空的外国航空公司按飞机吨位、飞行距离等征收航空碳税,并希望2014年3月前协商一致后抓紧实施。
国际航协(IATA)针对欧盟委员会议案发表声明表示关注和惊讶,国际航协总干事兼首席行政执行官汤彦麟说:“欧洲委员会正在建议的行动方针,将极大地破坏关于碳排放问题带给我们的美好愿景。”
欧盟气候专员康尼。希尔德加德对此表示:“欧盟是在自身权利范围内管理自己领空飞机的排放、在欧盟自己的空域内管理是一个主权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