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污染天将预警响应 PM2.5监测站增至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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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14-05-21 15:37

 PM2.5 监测站后年增至50个

  广州出台更加严格环保标准, 出现重污染天气即实施预警响应

  今天上午,广州市环保局局长罗思源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作了《关于深化大气环境整治措施,进一步促进“天更蓝”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将在广州实行。广州将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行动。

  PM2.5 的监测站点也将在2014 年前从目前的10 个增加到50 个。

  臭氧:每4 天就有1 天超标

  据介绍,今年2 月底,国家发布了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要求全国在2016 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 而广州与北京、上海等城市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城市,要求在2012 年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PM2.5 年均值、日均值标准和臭氧日 大8 小时浓度标准; 收严了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评价指标由3 项增加至7 项。”据罗思源估算,采用新标准后,广州空气质量的优良率将下降。

  按照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1 年广州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今年1-8 月,广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5%,轻微污染6 天。若按新标准评价,2011 年的二氧化氮、PM2.5 年平均浓度均未达到新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氧问题更为突出,高污染区 大超标率达25%,即每4 天就有1 天超标。

  2016 年前:推广使用国Ⅴ油

  为了在新标准下广州的空气质量依然能达标, 广州市环保局牵头制订了新一轮空气环境大整治5 年行动方案, 即《广州市2012-2016 年空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目前已获得市政府常委会议的原则通过, 再经过一轮专家论证和部分修改后,就将印发执行。

  新方案围绕如何解决PM2.5、臭氧、酸雨、灰霾等突出的环境问题,在未来5 年将实施10 大防治行动以及8 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其中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行动———依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在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向社会发出提前预警,科学选择部分工业企业实施包括临时减产停工等减排措施, 及时提醒市民特别是敏感人群做好防护。

  同时,利用限制中小客车上牌的契机,积极推进公交出行,淘汰黄标车。“力争到2016 年年底,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超过65%;力 争在2016 年前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燃油并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标准; 力争在2015 年年底前基本淘汰2005 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争取在今年年底前1200 辆新能源公交车投入使用”。

  市环保局计划今年年底再增加18 个监测点, 并将设置在人口、人流密集敏感区域、交通干线。2014 年年底前,PM2.5 监测站点将达到50 个左右。

  10大防治空气污染行动

  优化能源及产业结构行动

  强化机动车船舶排气污染控制行动

  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行动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控制行动

  防治工地及道路扬尘污染行动

  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行动

  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机制行动

  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行动

  发动社会广泛参与行动
(羊城晚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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