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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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到会员中心 最后编辑时间:2014-05-21 15:36
为了增强公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日前,省环保厅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了《河南省2012年上半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河南省2012年上半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上半年我省地表水环境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8个省辖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
今年上半年,全省18个省辖市78个省控点位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因子。结果显示,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7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占38.9%;11
个城市空气质量超二级标准,占61.1%。
二氧化硫方面,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达到三级年标准限值的有濮阳、鹤壁、济源3个城市,占16.7%,其他15个城市均达到二级标准,占83.3%。
二氧化氮方面,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氮平均浓度达到一级年标准限值的有开封、洛阳、鹤壁、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12个城市,占66.7%,其他6个城市均达到二级年标准限值,占33.3%。
在可吸入颗粒物方面,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中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二级年标准限值的有洛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漯河、信阳、周口、驻马店9个城市,占50%,其他9个城市均达到三级年标准限值,占50%。(凤凰网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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